道德准则

索菲亚保加利亚工商会及其成员,以下列几点为指导:

  • 为正当的市场关系建立前提条件;;
  • 建立坚定的竞争原则;
  • 与内部以及国际商务关系的优秀传统以及惯例一致

在经济活动中尤其要特别注重道德准则,

在建立相互关系的所有商人中推崇以下原则。遵守这些规则,是对判断这些商人的名声以及他们参与国家经济生活的可靠性的尺度。


总则

第1条. 每个商业参与者在遵守现行法律时,应当遵守商务关系中的道德准则。
第2条. (1) 商务关系中的道德准则和以守信,关系正当,忠实以及准确为基础的内部以及国际商务关系的优秀惯例相符。.

 

(2) 商务关系中的道德准则需要每个业务商在法律以及协定的合同条款内严格遵守其义务,在履行其义务时不得损害其他业务商的利益。.

 

(3) 商人不应履行其原则上履行不能的义务。
第3条. 在业务活动中不得为达到某些经济利益使用政治影响力或政治压力。


商业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4条. (1) 商业主体应遵守相互的原则,包括执行的活动中共同决定利益的权利。.
  (2) 当某一主体没有遵守商业活动中的道德准则时,其他剩下的商业主体针对其仍应遵守道德准则。
第5条. (1) 每个商业主体应友好地和其对应的伙伴进行协商,遵守可接受的原则以及正当关系的形式,尊重其伙伴,不得表现出任何不容接纳的攻击性。
  (2) 商业参加主体在通信中要要相互尊重,为了尊敬和精确起见遵守所有要求。
  (3) 在签订合同时,商业参加者编写条款时表达要清楚,准确,不得和其他方的实际意愿相矛盾。
第6条. 商务活动中的道德准则要求遵守自有公平竞争原则以及在商业生涯中各方平等原则。
第7条. (1) 若有争议,商业主体之间需进行友好协商,自愿协议,在仲裁法庭上综合澄清符合事实的争议。
  (2) 在交易成交过程中采用和好的惯例以及道德相悖的手段是不可取的。
第8条. (1) 在商务活动或其它活动中采用隐蔽的手段或也是不可取的。.
  (2) 在商务活动中以牺牲国家财政预算为代价地收取利益,享受优惠,或获取补助金是不可取的。


商业主体与用户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9条. (1) 尊重用户的权利,满足用户的需求代表了是每一个商人的公众信誉。
  (2) 不得以欺骗的手段诱导用户,像不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足或信息虚假,或与良好的惯例相悖。
  (3) 业务商不得对用户隐藏其所提供的某些商品或服务中会带来的一些不利良后果。
  (4) 任何从事广告活动或商务信息宣传的专业的业务商须警告其缔约方其订的宣传广告或者信息和商务活动的道德准则是相悖的。
第10条. 商业主体在没有可以使消费者做出正确的决定的足够的数据时,不得报价,尤其是在决定分期付款销售,信贷和保险合同以及出售证券时。
第11条. 商业主体不得宣称其没有承担义务的责任。在商务生涯中,其应被当作一种个人义务,被担保人,或对第三方及其他类似的担保的形式看待。
第12条. 不得采用会引起公众反响的形式,或者销售引起公众反响的商品或服务。
第13条. (1) 商业主体不得虚假降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2) 不得扣留即将涨价的商品或服务。


管理的道德规范

第14条. (1) 管理层应对其员工以及工作人员普及道德准则,同时监督其员工的遵守情况。
  (2) 不得使用经济或其它手段迫使自然法人从事有损他们尊严或者有悖好的惯例的活动。


最后的规则

第15条. 商业主体遵循该道德准则是自愿的。
第16条. 在商业活动中不遵守道德准则的商业主体将会被曝光。
第17条. 保加利亚工商会需要在商业主体中普及该法典,以使他们加入这些条例中来,并在国家的商业生涯中遵守这些条例。